• 欢迎您访问苏州自考网!  今天是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

联系我们:  0512-67311639

距1月苏州自考考试 12

距1月自考准考证打印 5

考生服务:

  • 报名报考|
  • 考试安排|
  • 苏州自考网> 试题题库列表页> 关于工资集体协商,下列表述正确的是( )

    2019年10月劳动法

    卷面总分:     试卷年份:2019    是否有答案:   

    答题卡
    收起答题卡 ^

    试题序号

    关于工资集体协商,下列表述正确的是( )

    • A、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只能由职工一方提出
    • B、工资集体协商的结果具有劳动基准法的效能
    • C、本单位以外的人不能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代表
    • D、工资集体协议中有关的定与个别劳动合同的约定不一数的,以工资集体协议为准
    上一题 下一题

    更多题目 请在 下方输入框 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:

    甲公司解除与员工黄某的劳动合同,下列解除理由合法的是( )

    • A、黄某违反计划生育超生
    • B、黄某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
    • C、黄某酒后驾车被行政拘留
    • D、黄某与同事谈恋爱,违反了公司关于同事之间不准谈恋爱的规定

   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说法,错误的是( )

    • A、不具备必备条款的劳动合同自始无效
    • B、订立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必备条件
    • C、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
    • D、劳动合同内容与规章制度发生冲突时,以规章制度为准

    钟某于2014年3月入职甲公司,该公司注册在A区,实际办公地点在B区。双方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,约定钟某从事咨询师工作。入职后,甲公司对钟某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,双方签署了一份《服务期协议》,其中注明甲公司对钟某进行了专业培训,花费培训费2万元,钟某须为公司服务满5年后方可离职。工作满2年后,钟某以个人原因辞职,甲公司以钟莱未满服务期为由要求钟某支付违约金。钟某不服,遂向B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伸裁,B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其无管辖权,应由该公司注册地A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。问:(1)《服务期协议》是否合法?为什么?(2)B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有管辖权?为什么?

    扫码查看答案

    扫码查看试题答案

    扫描小程序选择报考专业

    进入在线做题学习

    查看了解自考专业

    查询最新政策公告

    进入历年真题学习